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动,基础研究在科技发展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愈发凸显,我国实验室体系布局逐渐完善,已成为推动我们国家科技实力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支撑国民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和国际政治军事实力的提升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国实验室体系最重要的包含国家(省)实验室和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
国家实验室是以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基础研究、竞争前高技术探讨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立4个国家实验室后,2000年我国进行国家实验室试点。2003年,科技部又批准了北京凝聚态物理等5家试点国家实验室。2007年初,科技部正式批准在我国10个重要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截止目前,我国共有20个已建、试点和筹建的国家实验室。
为冲击建设国家实验室,浙江省重点面向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学问题和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平台性、综合性、交叉性,启动建设浙江省实验室。2020年7月,首批4个浙江省实验室正式授牌,致力于高水平建设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际一流的省实验室,使之成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对接融通的引领阵地和源头支撑。
重点实验室是指国家和地方为大力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开展原始创新的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平台。1984年,原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原国家科委、教委和中科院等部门共同组织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将其作为我国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的国家科学技术创新基地。随后,有关部委及各省市纷纷贯彻落实国家政策,部署建设部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通常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重点实验室可分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包括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三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可大致分为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自1996年宁波市批准组建第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20年底,宁波市现拥有8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6家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剔除已获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的浙江省冲击与安全工程重点实验室。]以及62家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基本形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区域特色明显的实验室体系。
截止目前,宁波获得国家相关部委批复的实验室有8个(含省部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家)。从方向领域看,新材料领域是主要布局方向。其中5家聚焦新材料领域,占比高达62.5%,主要布局磁性材料、高分子材料、先进碳材料、石墨烯等细致划分领域。从依托主体看,均依托中科院宁波材料所(3家)和宁波大学建设(5家)。
截至2020年底,宁波市拥有浙江省重点实验室26家。从方向领域看,与“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契合度达80%,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是主要布局方向。2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中方向领域符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达21家、占比80.8%,主要聚焦新材料9家、生物医药4家、高端装备3家、关键基础件(元器件)2家。从依托主体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和宁波大学是主要依托单位。2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共依托11个单位建设,主要是中科院宁波材料所8家,宁波大学9家,其余9个单位均建设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
宁波市于1996年批准组建第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出台《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6〕132号)正式开展实验室系统管理。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认定宁波市重点实验室62家[原认定63家,其中1家在2014年被撤销,即实际拥有62家]。从方向领域看,宁波市重点实验室中方向领域符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达48家、契合度达77.42%,基本符合宁波市产业实际的需求,主要聚焦生物医药17家、新材料10家、节能环保9家、电子信息6家。从依托主体看,主要依托高校院所、医院建设。62家宁波市重点实验室依托26个主体建设,其中10所高校建设了34家实验室,占比54.84%;8所科研院所建设了18家实验室,占比29.03%;8家医院建设了10家实验室,占比16.13%。
一是实验室体系尚不健全。一方面,截止2020年底,宁波尚没有一家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首批4家浙江省实验室也没有宁波的,这与宁波在全国产业竞争实力和城市战略地位严重不符。另一方面,宁波实验室依托主体过于单一,缺乏以企业牵头建设的实验室。2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中由企业建设的仅方太厨具和宁波中车2家,而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26个主体建设,未有1家企业作为依托主体建设的实验室。
二是实验室前瞻布局谋划不足。目前宁波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中,未涉及绿色石化、汽车、文体用品等“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且缺乏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基因技术等未来前沿领域的前瞻布局,专注于基础研究和未来产业颠覆性创新的重点实验室谋划布局不足。
三是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有待优化。当前宁波重点实验室评估的标准体系过于落后,在认定标准上,对实验室学术水平、研究方向、科研用场地、仪器设施价值、研究队伍建设、以及依托单位义务虽有明确的定量或定性的规定,但对科研成果产业贡献度等创新质量方面的关注不够突出。
在新发展格局下,快速推进实验室体系重组是全国上下提高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提高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关键抓手。“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工作将针对现有单个实验室人员规模普遍偏小、结合国家需求紧密度不够、协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强等问题,进行改进提升,使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基础研究的梯次布局。
在宁波现有实验室体系基础上,围绕国家战略发展趋势和关键卡脖子技术需求,以满足我市“246”产业、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导向,加快构建完善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等组成的实验室体系,形成具有宁波特色优势的实验室梯队。
一是全面推进甬江实验建设。支持甬江实验室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国家未来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围绕绿色材料等相关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产生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争创浙江省实验室,最终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
二是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等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按照前沿性、前瞻性、专业性的原则,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新材料、绿色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优势产业,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产业服务能力,争创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军民融合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是推动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通过考核评估推进现有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优化调整;鼓励和支持主管部门对现有研究方向相近、关联度较大、资源相对集中且创新能效不足的重点实验室在全市范围内来优化重组;围绕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生命健康、空天信息、绿色能源等未来产业或新兴起的产业,加强统筹规划,择优整合创新要素集聚、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开放共享水平等处于领头羊的相关重点实验室,主动布局建设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
四是鼓励实验室分类建设。鼓励开展实验室分类建设,布局建设学科类、企业类市级重点实验室。鼓励宁波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专精尖”小巨人企业建设省市级重点实验室。
一是加强实验室顶层设计。修订《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从建设、管理、评估等维度出发,强化对于市级实验室建设发展的顶层谋划,明确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的分类与认定标准,以实现增量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并对实验室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制定纲领性要求,以实现存量实验室优化调整。
二是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宁波各类实验室在科研管理、资产处置、经费使用、成果评价、人才聘用等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的探索创新。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给予重点实验室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完善实验室评估体系。邀请科学家、企业、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多元化主体或者第三方机构开展分类评估,探索建立以实验室创新贡献、高质量产出为导向的分类考核评估制度。建立以考核评估结果为主要是根据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于考核评估结果较好的实验室予以奖励,以倒逼实验室发展。
一是探索建设运营模式创新。通过联合国家部委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任务和共建科研基地等方式,发挥中央财政对地方重点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进一步拓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研究经费投入渠道,积极推动与各行业设立联合基金,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科学问题。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热情参加重点实验室建设。结合先进城市实验室建设运营经验教训,鼓励重点实验室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团队,实行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二是鼓励开放式创新合作。加强开放共享,引导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实现开放式创新。支持实验室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仪器设施对外共享、基本科学数据开放互通和人才常态化合作交流。鼓励实验室完善覆盖“研发—转化”全创新链的管理模块和创新链服务体系,对外提供全创新链服务。引导全市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联盟”,以学科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为纽带,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